近日,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,即日起,我省将按照“属地监管”原则,对全省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及建筑施工企业进行检查,检查预计至3月底结束。
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、县级检查、市级抽查和省厅督查的方式进行。县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将对所辖工程进行100%检查,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抽查率不低于30%,省厅随时进行督查。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:住建部门对安全检查的部署和开展情况、施工单位安全检查的开展情况,施工现场人员安全培训和现场安全防护情况、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、机构人员建立配备,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、《关于印发〈全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施工工地扬尘综合整治实施方案〉的通知》的贯彻落实情况。
来源: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